近幾年,廣東省廣州市對海歸落戶政策進行了完善,政府推出了多項政策支持,為海歸提供了落戶手續辦理的便利。本文主要介紹了廣東省廣州市海歸落戶手續的辦理流程,包括材料準備、申請登記、公示確認、發放證件等步驟。
1、材料準備:海歸落戶申請者需準備有效的護照、有效的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學歷證明、個人簡歷、護照封面等資料。
2、申請登記:落戶申請者需到廣州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落戶登記點,按照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完成登記手續。
3、公示確認:完成登記申請后,廣州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局將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將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4、發放證件:廣州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局將在公示期結束后,根據申請者的申請材料和審核情況,發放落戶證件,有效期為5年。
5、重要提醒:海歸落戶者需持有效證件,每年定期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局更新注冊。同時,海歸落戶者需熟悉本地的政策法規,遵守當地的社會習俗,為當地社會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