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父母投靠落戶手續:
1、審批流程:
(1)申請人提出投靠落戶申請;
(2)社區(村)民政服務站或街道(鎮)社區服務中心審核申請材料;
(3)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審核申請材料;
(4)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審核審批結果;
(5)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發放投靠落戶證明。
2、材料要求:
(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
(2)被投靠人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和戶口遷移證明;
(4)被投靠人的家庭關系證明;
(5)被投靠人的居住證明;
(6)申請人和被投靠人的婚姻證明;
(7)申請人的財產證明、職業證明、有無犯罪記錄證明等。
3、辦理程序:
(1)申請人準備好相關材料;
(2)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社區(村)民政服務站或街道(鎮)社區服務中心辦理;
(3)社區(村)民政服務站或街道(鎮)社區服務中心審核材料;
(4)社區(村)民政服務站或街道(鎮)社區服務中心將審核結果及申請人的相關材料提交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審核;
(5)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審核材料,審批通過后發放投靠落戶證明。
4、注意事項:
(1)投靠落戶手續僅限于廣州市父母投靠者;
(2)申請材料要求真實、完整、有效;
(3)申請人需保證提供的材料真實、合法,如有虛假材料,將被取消投靠落戶資格;
(4)審批時間一般為30個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可能會延長審批時間。
5、結論:
近年來,廣州市父母投靠落戶手續越來越受到重視,希望通過本文對廣州市父母投靠落戶手續的審批流程、材料要求、辦理程序等內容進行詳細介紹,幫助申請人盡快順利辦理投靠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