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積分入戶人員公示查詢的具體要求
(1)申請人應持有效期2018年12月31日及以后的廣州市戶口登記證;
(2)申請人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年以上;
(3)申請人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滿一年以上;
(4)申請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申請人屬于規定的其他積分入戶資格要求。
2. 廣州市積分入戶人員公示查詢的有關政策
(1)積分入戶人員公示查詢的辦理時間為每月的個星期一第三個星期五;
/)上進行注冊,提交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后,可以進行積分入戶人員公示查詢;
(3)積分入戶人員公示查詢過程中,申請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護照等;
(4)積分入戶人員公示查詢完成后,申請人可以在官網上查詢到本人的查詢結果;
(5)積分入戶人員公示查詢結果出具后,申請人需在指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經審核通過后,方可正式進行積分入戶。
綜上所述,廣州市積分入戶人員公示查詢的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為當地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積分入戶服務,從而更好地解決社會保障問題。申請人應遵守有關要求,按照積分入戶的辦理流程,準備必要的材料,經審核后方可正式進行積分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