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戶政策全面解析
深圳作為全國經濟發展的龍頭城市,吸引了大量優秀的人才前來發展。由于深圳的落戶政策一直備受關注,許多人對于深圳的落戶政策不太了解。本文將會從多個角度介紹深圳的落戶政策。
首先,深圳市落戶政策是以“國務院關于緩解大中城市人口壓力的實施意見”和“深圳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為依據實行的。其主要入戶條件如下:
1、就業穩定:個人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且在深圳本市依法建立穩定職業就業關系;
2、稅收貢獻:個人在深圳市參與稅收(納稅)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
3、人才引進:政府引進的深圳市急需緊缺的高端人才及其家庭成員,按照高、中、低三類人才不同的落戶條件執行;
4、進城務工人員:在深圳市居住滿八年,工作穩定,當地未婚人居住滬籍父母一方在深有穩定職業關系,且本人和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深居住滿五年的進城務工人員。
其次,深圳還有穩居工程的相關政策,該政策針對2014年底之前申請購房的居民,符合條件的居民即可獲取“穩居證”,該證可以使居民享受到深圳市公共服務設施、公共住房配租、子女入學、醫療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同時也是自由買賣住房的重要憑證。
除此之外,深圳市還多次進行過政策上的調整。例如,在2014年10月,深圳市實行非農業戶口自愿遷入政策,吸引大量外來人員前來落戶。2018年,深圳市繼續松綁落戶條件,對大專及以上學歷未滿35周歲且符合條件的人才實行條件即享受落戶政策。
總的來說,深圳市政府積極吸引人才,不斷完善落戶政策,為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員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與發展機遇。但由于政策的更新換代,具體政策以及條件也將不斷發生變化,請注意查閱當地政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