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積分落戶的流程
1、申請:首先,申請人需要填寫《廣州市居住證申請表》,并提交相關材料,包括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明、單位證明、收入證明等。審批:申請材料提交后,廣州市公安局將對申請人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將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發出。積分:如果申請人符合積分落戶資格要求,將根據申請人的個人信息,計算積分,并在審批通過后,將積分落戶權限頒發給申請人。辦理:,申請人需要到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相關手續,拿到居住證,即可完成積分落戶手續。
二、積分落戶資格要求
1、年齡:申請人需要滿足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學歷:申請人需要擁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在國內外有較高技術水平的職稱。收入:申請人的家庭月收入總額應達到廣州市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三倍以上。社會關系:申請人需要有穩定的社會關系,如擁有固定工作單位、居住地、社會關系等。
三、積分標準
1、年齡:18-30周歲,每年可獲得20分;31-40周歲,每年可獲得15分;41-50周歲,每年可獲得10分;51-60周歲,每年可獲得5分。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可獲得50分;國內外有較高技術水平的職稱,可獲得40分。收入:家庭月收入達到廣州市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三倍以上,可獲得20分。社會關系:有穩定的社會關系,如擁有固定工作單位、居住地、社會關系等,可獲得10分。
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項
1、申請人需要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一經發現有虛假材料,申請將被取消。積分落戶的有效期為5年,過期后需重新申請。積分落戶權限只能在廣州市內使用,不能跨省使用。積分落戶權限僅限于積分落戶人員本人使用,不能轉讓給他人使用。
積分落戶是廣州市政府為鼓勵高端人才到廣州工作、學習和生活而推出的一項重要政策,申請人需要滿足一定的資格要求和積分標準,并且需要注意一些其他重要注意事項,才能完成積分落戶手續。